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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一 无事献殷勤的人 加更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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况且他这一路的南下,路上的花销都是李世杰的,眼下都到达上海了,他也不愿意继续吃人家的用人家的。

走在上海热闹的街头,马有龙想了很多。

自己本身读书不多,但是脑子里的那些记忆碎片是个好东西,他收获不少,不要说认字这件小事,便是那比洪拳还厉害的功夫与杀人技巧,他都了如指掌。

如今再加上自己身体的这把子力气,想必要挣两钱,在上海落脚生活下去,定然不是问题。

经过一番琢磨,最后马有龙选定了去码头找活计。

到了码头,马有龙找了个卸货扛包的活计。

在这扛包大军中,便是有大把力气的,一回最多就能扛两大包,攒下两个竹签子。

但他马有龙可不是吃素的,他走一回,四个大包那是妥妥的,要不是怕大伙当他是异类,要不是怕太出风头,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。

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,马有龙在码头也是顶厉害的人物,短短的几日功夫,他就攒了好几块大洋。

今天傍晚,卸完了一船的货,马有龙拿着刚领到手的两块大洋,兴致勃勃的离开了港口,径直往这两天的落脚地而去。

当初离开陈公馆后,马有龙一找到工作,便在港口附近找了个弄堂住下了。

租了个亭子间,屋里约莫五六平米,就一张床一个破桌子,连板凳都没得一条的破屋子,每月居然还要三块大洋的房租。

但是怎么办呢?具弄堂里那些码头的工友们说,这里的房租,在上海来说,已经是很便宜的了。

上海大多数收入低下的阶层,像他们这些苦力,像那些黄包车夫,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们,大家都在这儿租房子。

早在租好房子落脚后,马有龙在置办铺盖时,就特意买了一块红色碎花的棉布,为的就是兑现当初自己对闺女的诺言,说好了,要给她买新衣服穿的。

不知道为何,马有龙脑海中的碎片,带给他一个认知。

就是一定要给那个小家伙,置办上一套新衣服穿!

仿佛在他的记忆深处,那个小家伙都是穿着一身灰扑扑的,带着层层叠叠参差不齐补丁的烂衣裳,一张笑脸也黑乎乎的,只是那双眼睛,在黑脸蛋的衬托下,显得格外明亮。

手里攥着两块大洋,马有龙脚下的步子加快,回了落脚的弄堂,先去了弄堂里的裁缝铺子,付了余款,取回了一件红色碎花小棉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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